从易用性的观点来说,强制在新窗口打开链接,违反了一个用户界面设计的基础原则:应该让用户对他们正在交互的界面有控制权。
一个友好并且实际有效的界面设计,在用户做操作的时候,总是能让他们按自己的意志做出决定。当用户在使用界面元素的时候,他们必须知道、理解、并且能预料到什么将会发生。这才是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
有经验的用户,非常强烈的希望由他们来操控整个系统,系统对他们的行为产生回应。
我自己的浏览习惯是,使用多标签式浏览器,找到要浏览的信息列表页,例如论坛的一个版块,或搜索引擎返回的结果页,
然后连续拖拽好几个自己感兴趣的链接让页面在新标签非激活状态打开,然后切换到最选装载完成的标签来查看内容。
强制新窗口打开链接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强制新窗口打开的链接用户可以通过右键菜单或按shift键(在一些浏览器里可以是拖拽)这种比较容易的方法来在新窗口打开,而强制在新窗口打开的链接要让用户在本身窗口打开却不容易(可以拖动链接到地址栏来在当前窗口打开链接),所以强制新窗口打开链接,超越了用户自己的决定,剥夺了用户的控制权。
对于浏览网站比较熟练的国内用户来说有几个特点:
1、就算是浏览目的很明确的浏览者,也未必能立即找到完全满足自己需要的信息,搜寻和比较必不可少;
2、目前的网速和国内的网页体积来说,网页很少能够即点即开般在一两秒钟内打开,所以许多人习惯一次点开多个页面,让等待页面加载的时间集中在一起。
3、非常讨厌意料之外的弹出窗口。
我记得在2000年,我刚接触网络的时候,机器配置都比较差,网速却又很慢,一方面我不能打开太多窗口以免占用大多资源让机器反应变慢,另一方面我又不时地打开新窗口,以便同时加载多个页面,选择最先加载完成的页面浏览。
为了比较准确地控制窗口的数量,我希望每个链接都能够由我来控制是在自身窗口打开或是新窗口打开。
我的意见是,谨慎地使用新开窗口,并且新开窗口要给予适当的暗示。一个链接是不是在新窗口打开,尽量交给用户来决定。如果他们想在新窗口打开他们会自己去做,不要低估他们的智力帮他们去做决定什么的。
当你的鼠标移到一个链接上的时候,浏览器并不会提示你是自身窗口打开或是新窗口打开。
1、要么给新窗口打开的链接一种特殊的颜色或图标;采用ICON通知访问者外部链接是一种很常见的做法。使用css属性选择器或javascript都可以实现对链接的筛选、外观修改。
2、大部分链接让用户自己按shift键(在一些浏览器里是拖拽)来决定在新窗口打开链接。
考虑到有一部分刚接触网络的用户,使用浏览器还不熟练,甚至也不知道使用shift键(或拖拽)来新开窗口,所以在一些必需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强制在新窗口打开链接。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强制在新窗口打开链接是比较合适的:
1、链接指向一个本域名之外的网站:如友情链接一 般使用新窗口,新的网站新的窗口,基本上是可预料的。
2、提供帮助类的链接:如一个购物页面上对支付方式的帮助说明可以新开窗口,如果内容不多的话使用弹出层比新窗口更好。
3、页面跳转有可能打断一个正在进行的进程:如在注册页面上指向免责条款、版权声明等页面的链接,页面跳转会导致用户正在填写的注册信息丢失。
4、链接指向一个非HTML文件。例如指向一个pdf文件的链接最好使用新窗口,也许这个pdf会在新窗口直接浏览,也许会弹出文件下载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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